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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周休二日 政院周四拍板
來源 / 中時電子報

行政院會周四(23)日排定討論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法定工時單周40小時,每月加班上限為54小時,將送入立法院,與立院版本併案審查,最快明年勞工可望全面實施周休二日。政院版沒有打算再放寬,恐怕令工商界大失所望,國會勢成下一個勞資角力戰場。

涉及勞工全面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正草案,受到工商團體及勞工團體高度關切,由於五一勞動節將至,勞工團體訴求主軸為單周40小時縮減工時,面對勞資雙方夾擊,政院態度相當審慎。

 

儘管上周四工總等7大工商團體拜會毛揆表達關切,訴求再延長彈性工時,政院雖未當場否決,但早已盤算依政委馮燕初審的「折衷版」拍板,即單周40小時,每月加班時數由原有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與工商團體訴求法定工時二周80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上限60小時,有段差距。

 

縮短工時部分,勞動部原擬同意加班時數上限由現行46小時增為60小時;不過,初審時遭台北市勞工局長賴香伶等北桃中高勞工局長壓倒性反對。

而經部在會中主張8周彈性工時拉長到12周,也遭到五都勞工局長砲轟,甚至反對存在2周或8周變形工時。最後經勞動部長陳雄文一一拜會遊說,才同意既有變形工時不動,且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調至54小時。

 

行政院高層透露,行政院版本仍是單周40小時,加班上限54小時,工商團體應該還是可以接受,否則依部分立委版本,只有法定工時單周40小時,而沒有配套,可能衝擊更大。

 

勞動部官員也說,勞工反映加班時數上限調太高,有時很難拒絕僱主加班要求,必須顧慮勞工過勞現象,為因應急單需求,可利用既有2周彈性工時去處理,即將2周內的2天放在其他工作日處理,正常工時最多不能逾10小時。官員認為,加班本就需勞工同意,若搭配彈性工時,一併徵求勞工協商同意,並不會增加工商界麻煩。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