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人力資源專區
 
1111人資顧問>最新消息
 
 
 
 
 
量販店勞檢 累欠加班費罰8萬
來源 / 聯合報

新北市勞工局昨公布上月抽查量販業結果,頂好超市連續3次未依規計給勞工加班費,裁罰8萬元,佳瑪百貨連續2次未給勞工國定假日出勤加倍給薪,裁罰5萬,其他如生活工場、City'super、台糖等也違規遭罰。

 

頂好表示,少部分員工加班時數據與實際打卡有出入,因審核問題無法獲得計給的加班費,目前已補發加班費,頂好超市日後將加強宣導各店家,盡可能避免狀況再發生。其餘業者尚未回應。

 

勞檢處長胡華泰表示,中小型量販店雇有大批時薪制勞工,本次抽稽18家量販店發現,頂好、佳瑪百貨未給予勞工出勤國定假日加倍薪資或未出勤最低時數工資,生活工場、小北百貨讓勞工超時工作,City'super未依規定計給加班費、例假,都違反勞動基準法。

 

胡華泰指出,勞檢處抽查分店,但將向總公司裁罰。其中,頂好已連續3次未依規定計給勞工加班費,依規定,罰鍰增加為8萬元,若再度累犯,最高可罰30萬元。

 

勞檢處呼籲,依據勞基法,時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時,除當日薪資按時計給,應再按時計加給薪資(雙倍時薪),若勞工在國定假日休假,也必須給予當月班表最低工時的薪資。

 

此外,時薪制勞工也必須加保勞保,不過因勞工提供勞務的時間不同,可能造成每月薪資不一樣,業者可以3個月平均薪資,作為申報投保勞保和提繳勞退金的基準,避免因怕麻煩未投保,進而侵害時薪勞工權益。

 

2015-06-09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板橋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