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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師高徒」爆糾紛 民團籲回歸勞基法
來源 / 聯合新聞網

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今天指稱,勞動力發展署推出明師高徒計畫有諸多缺失,呼籲檢討建立爭議時的申訴機制及讓學徒回歸勞基法保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的「明師高徒計畫」,針對10人以下事業單位,每月至少100小時以上,每月補助師父新台幣5000元,補助徒弟1萬元,要先做滿3個月雙方才可領補助款,且師徒間可有勞雇關係。

「明師高徒計畫」初衷是希望給非在學的未就業青年,提供更彈性個別長期的學徒制職訓模式,最長補助1年。

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胡孟瑀指出,原本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因法源不明,不適用職訓法的「養成訓練」,也不適用勞基法的「技術生」專章,讓師徒制權利義務關係較無法律保障。

九五聯盟收到學徒Apple的申訴個案,她在今年5月初申請由台中市工業總會承辦的明師高徒計畫,轉介隨台中某金工師傅當學徒1年。Apple當學徒過程,不僅被要求比契約起始日更早開始工作,每月超時工作約210至230小時,此外約定的月休4天卻無法自主決定哪天可休,而台中市工業總會的專員卻要求Apple偽造工時上報給勞發署。

Apple說,雖然有獲得金工師傅每月額外給付津貼1萬元,但因為計畫補助津貼都要等到第一季3個月結束後才能進行補助款核銷,因此實際上她工作期間5月到8月的收入僅1萬,直到9月才拿到前3個月補助,使得Apple每月生活開銷扣除房租及交通等費用,幾乎餐餐只能靠15元乾麵果腹。

青年九五聯盟認為,勞動力發展署應追究台中市工業總會承辦業務的相關疏失及偽造文書的問題,並應全面檢討明師高徒計畫,建立爭議時的申訴解決機制,讓學徒回歸勞基法,保障契約期間的基本權益。